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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学会花钱

山谷成葫芦瓢的形状,出口就在瓢把的位置,也就是陈旭他们进来的位置,越往里走就越宽,十多分钟之后,血迹在一栋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前面消失。

“侯爷,看来野狼把这栋山匪的房子当做巢穴了!”

看着这栋被荆棘和野草几乎遮盖的只剩下一个屋顶的茅草屋,刘坡皱着眉头略微有些犹豫。

房间里空间狭小不好展开,而且里面情况不明,贸然冲进去与狼搏斗后果有些不好预料,说不定把小命丢掉也不稀奇。

“你们前去窗户观察一下野狼在哪间房间,不用冲进去,我用太乙神雷干掉它们!”陈旭掀开外套露出捆扎在腰间的一根皮带,上面四个小皮袋,整整齐齐插着四根木棍。

“太乙神雷!”刘坡和几个猎户兴奋的低声惊呼。

“不错,这个就是简易版的太乙神雷,等会儿你们守好房间的出口就行了,切记不要靠的太近,五丈之内恐怕会被神雷击伤!”

陈旭抽出一颗土制手榴弹,拔掉手柄上的木塞,里面露出一根细细的麻线。

“既然侯爷带有太乙神雷,这群狼果然是今日要死的一干二净,我先去观察一下!”

刘坡激动的如同得了鸡爪疯一般,浑身抽抽着慢慢摸到快要倒塌的茅草屋边上,然后来回观察了一番之后退回来低声说:“侯爷,我听见左侧房间有动静,野狼应该是躲在里面!”

“那就好,你们去前门躲好!”

陈旭摆摆手,几个猎户就轻手轻脚的四周散开隐入荒草之中,而刘坡和陈虎则一左一右将陈旭护在中间慢慢摸到茅草屋的左侧。

这里有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窗户,还有几根荆棘从房间里面伸出来,陈旭侧耳仔细倾听了一下,果然听到里面有轻微舔舐的声音,而且还有呜呜的沉闷低吼,应该是藏在里面的野狼也早就发现了陈旭等人的动静,非常的躁动不安。

“记住,神雷丢进去之后立刻后退趴在地上,免得茅草屋倒塌被压住了!”陈旭低声提醒一声,然后抓住手榴弹后面的麻绳使劲儿一拉,只听噗拉一声,瞬即有一股青烟从手柄之中冒了出来。

陈旭心中一喜,死死的盯着冒烟的手榴弹在心中不断的默数时间,等默念到十的时候扬手就将手榴弹丢进的茅草屋中。

“嗷~嗷~~”

听见手榴弹落地的声音,紧接着房间里丁零咣当一阵撞击和狼吼声音传出来,陈旭赶紧扭头便跑,钻进四周的荒草之中屁股一撅就趴在了地上。

陈虎和刘坡也学着陈旭的样子,撅着屁股就趴在地上,三个崛起的屁股看起来非常具有美观度。

“侯爷……”

几秒过去,房间里还没有动静,刘坡正准备说话,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整个地面猛然一震颤抖,然后就听见噼里啪啦一阵木石飞溅的声音从身体四周掠过,许多枯草断枝被四周飞溅的钢弹子打的扑扑啦啦飞落下来。

而几乎是爆炸的同时几声凄厉的惨叫从房间里传出来,房顶直接被爆炸的气浪冲开一大大洞,伴随着漫天飞溅的碎木草屑和腾空而起的浓烟,本来就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开始歪倒倾斜。

“轰隆~”

半分钟之后,等陈旭和刘坡陈虎站起来的时候,本就朽烂不堪的茅草屋直接倒塌,一股烟尘扬起,原地只剩下了一堆横七竖八的烂木头和夹杂其中早已快朽成灰土的茅草。

陈虎和刘坡站在陈旭身后,呆愣楞的如同木桩子一样看着眼前散落一地的碎木乱草和漫天还在纷纷扬扬下落的烟尘灰土,完全脑袋一片坑白如同做梦一样。

另外几个猎户也从草丛中钻出来,惊恐的看着眼前的场景目瞪口呆。

“哗啦~~”

陈旭掀开一根木头大声说:“快来帮忙,看看几头狼被炸死没有?”

“快,帮忙!”一群人这才回过神来,刘坡大手一挥,几个人都赶紧上前帮忙掀开木头和枯草。

这栋茅草屋并不大,两间房子加起来也不过十来个平方,加上几年的风吹雨淋还有荆棘野草的侵袭早就倒塌的边缘,要不然这颗土制手榴弹的威力根本就不足以将其摧毁。

七八个大男人一起动手,稀里哗啦一顿翻找,很快就看到了压在下面的狼尸,等全部翻开之后,除开三条大狼以外,还有两条小狼,体长约四尺,还未完全成年。

房屋中间一个半尺深的土坑,都是新翻出来的泥土,是手榴弹的弹坑。

一颗太乙神雷不光炸死了五头狼,还把一栋房子也炸塌了。

五头狼尸提出来丢在一起,身上到处都是血洞,其中一头最大的青狼整个头都被炸的稀烂,不知道为何会是这种结局。

看着陈旭不停的翻看这头无头大狼,刘坡解释说:“侯爷,这条应该是头狼,估计是想把您丢进去的太乙神雷咬破,结果反而被炸死了!”

“狼有这么聪明?”陈旭疑惑不已。

“旭儿,狼是我们所见过的野兽中最聪明的,比家犬还聪明,一头狼如果在一个地方受过伤,绝对不会第二次再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族群也一样,而且狼群还有攻击战术,就像行军打仗一样有章法!”陈虎在旁边脸色严肃的说。

陈旭点点头站起来说:“我们把这个山谷好好搜寻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危险!”

“是,侯爷!”刘坡和几个猎户都一起拱手。

一个时辰之后,一群人扛着大大小小共计七头野狼钻过峡谷,又用了近一个时辰才回到清河镇,此时已经快到申食了。

在大秦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野生动物到处都是,而处在肉食动物链条顶端的狼自然也到处都是。

狼最早的记录是诗经,而中原地区实际上很多地方叫毛狗,主要是浑身的毛发非常杂乱粗糙,但要是在秋季捕杀的话,换毛之后的野狼皮是非常好的皮货,皮薄毛厚,适合用来做皮袄和褥子,比狗皮的品质高多了,价钱也不便宜,一张皮价值数十钱,因此冬天能够穿得起穿狼皮袄子盖的上狼皮褥子的家庭,都是地主老财。

因此这七头狼被扛到镇上的时候,引起了一阵巨大的轰动。

眼下大秦主要的肉食是牛羊肉和狗肉,数量少不说而且还很贵,野生的肉食比较杂,野鹿野猪野狼甚至还有虎熊等等,不过数量更加稀少,即便是如今正在快速富裕的清河镇,吃得起肉的还是少数,而且狼肉没有脂肪,花几钱吃一斤肉许多人还是心疼,主要消费的人群还是清河镇上一些有头有脸家庭还不错的的大户。

刘坡唤来镇上几个屠夫把几头狼剥皮清理干净,陈旭把两头小狼的肉带回了小河村,剩下的狼肉和狼皮都赏给了刘坡和几个猎户,让他们自己去处置。

狼肉陈旭没有吃过,因此回家之后特意吩咐厨工炖了一大锅品尝了一下,味道还不错,没有狗肉细嫩,而且据厨工说狼肉略微有些腥臊,不过加够了花椒八角香叶大姜等作料,提前还加入豆酱翻炒过,因此吃起来并没感觉到任何异味,反而是肉质紧实比狗肉更有嚼头。

“好吃好吃!”餐桌上韩信抱着一根狼腿啃的满脸汁水。

杏儿和虞姬也一块接一块吃的不亦乐乎,赢诗嫚和蒙婉了两人陪坐在陈旭身边,也都小口小口吃的停不下来,而陈姜氏和韩田氏则坐在陈虎身边,不停的给他夹菜,大碗里面堆了一大碗狼肉,陈虎脸色平静,一边吃一边和陈旭喝酒,非常享受目前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老爷生活。

其乐融融的一顿晚餐,一大锅狼肉被吃的干干净净,吃完晚饭父子两个去书房喝茶剔牙继续商量关于这个山匪巢穴的开发和使用规划。

第二天一早,父子两个再次出发,到镇上之后陈虎再次带着几个猎户和召集的十多个乡民带着砍刀上山,准备先把那条通往山谷的狭窄通道中的荆棘野藤全部清理一下,而陈旭则来到铁匠铺,让他们帮忙打造一批防身用的匕首。

眼下这群少年都不够强壮,钢刀和大剑都无法使用,但一旦开春之后山中各种野兽蛇虫都会大量出现,在大山里面没有必要的防身武器肯定不行,因此陈旭就打算打造一批匕首分发下去。

这种匕首连柄带刃长约一尺,双面开锋,和后世的匕首看起来一模一样,既轻便小巧又锋利结实,即便是遇上猛兽也不至于赤手空拳的去对付。

把匕首的图纸给铁匠铺的工匠详细解说清楚之后,陈旭又让牛大石找来镇上几个会缝制衣服的妇女和精通皮革制作的匠工,拿出几张麻浆纸,上面画的是一套后世军服的样式,分别是衣服裤子帽子皮带鞋子等。

眼下秦朝人的服饰复杂多样,普通人男子上衣下裤,而士族贵族的男子则习惯穿长袍束腰带,因此平民和士族贵族基本上隔很远就能从衣着上分辨出来。

陈旭设计的衣服其实还是没有脱离普通人衣服裤子的范畴,只是把平日显的很肥大的裤子改成了笔直的长筒西裤的样式,至于衣服,也摒弃了对襟的样式,改成了扣子,加上了翻折的衣领和两个口袋,最后还在腰间加上了一条皮带。

至于帽子就是普通棒球帽样式,只要求样式统一就行了,没有太大的要求,然后就是鞋子,因为这群少年常年要在荆棘遍地的大山之中训练,许多人都是草鞋麻鞋,甚至还有人一天到晚光着脚,大冬天也一样,因此训练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