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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初来乍到

周一清晨,沈宸被手机闹钟吵醒,一看时间已经七点,便匆匆刷牙洗脸穿戴整齐,然后去陆伯的早餐摊上,要了碗腰花面和三两锅贴,面里还加了两块素鸡。

“沈小子,你今天脸色比昨天好很多嘛。”趁着空闲时间,陆伯走来对沈宸说到。

“陆伯,您眼力真好。前天晚上没休息好,昨天早上整个人状态也不行,还是吃了早饭才缓过来。昨晚睡的不错,今天早上起来就舒服多了。”

“小伙子就要能吃能睡,到了我这个年纪,牙口还可以,睡可就总是睡不好了。每天能睡三四个小时的舒坦觉就不错咯。”

“您老身体棒着呢,不说别的,就每天那么重的面粉搬前搬后,一般年轻人可做不到。”

“那是你们现在年轻人太缺乏锻炼,我那时候干活,一百多斤的东西每天不知道要搬多少趟,睡一觉不就全补回来了。”

“老头子,客人来了,快去干活吧。”老板娘在后厨催陆伯了。

“欸,就来就来”陆伯快步走向前面的摊子,又招待起客人来。

沈宸又开始埋头吃面,正吃着,便听到旁边有人在讲话:“你听说了吗,我们这里又不拆迁了,就差一条街,没拆到我们。”

“我听说了,你说怎么就差这么点运气。本来我还算好了,拆迁以后能分到三套房,现在都别想了,还是要住着这老小区,夏天空调都不敢多开。”

“可不是么,我们一家五口挤着八十多平米的房子,以前都这样,倒也不觉得什么,但是现在能拆迁搬家了,谁不愿意住宽敞的房子。”

“不拆也好,我还想多吃几年老陆的早饭,拆了就吃不到了。”

老板娘正端着一碗鸡蛋小排面和一碗鸭血粉丝出来,听到客人说话,脸上也有喜色。她把面和粉丝端到客人面前:“喜欢吃就常来吃,我们在这里做了几十年,可不就是靠各位街坊邻居。”

“那是这里东西干净,味道又好,吃了十几年,已经吃成习惯了。”一个老食客说:“我家那闺女,每学期回来都不要吃她妈做的早饭,都要来这里吃。”

“冰冰我是从小看到大的,她可越长越漂亮了。”

“你家那小子呢,怎么样了?听说在粤省读完研准备回来了?还进了个很好的外企?算来也该娶媳妇了吧?小伙子长得可真英俊,和冰冰玩的也好,要不是和冰冰差了六七岁,说不定我就该叫你亲家母了。”老刘说的众人都笑了起来。

“我们也在为这事发愁呢。他倒是有个谈了几年的女朋友,两人感情也不错。但是你说结婚以后总不能还和我们两人住一起吧?本来想着拆迁就有新房了。但是现在突然不拆迁,那还只能自己买房。城里房价又这么贵,我们的积蓄也就付个首付。小子刚刚毕业,刚上班就要供房子那可苦。这苦我们是吃过的,不想他再吃了。”

老板娘一番话说的众人皆有同感,纷纷附和起来。

沈宸听到心里一酸,想起了也为他买房发愁的父母来。不过现在有了越窑粉盒,买房的压力也小很多。可以说,全款买下一套普通地段的一百二三十的商品房,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这样也就不用做房奴了。

“不知道陆伯这里会不会有什么没发现的好东西。”虽然觉得这不太可能,但是心念至此,沈宸也启动了特殊能力扫视了一圈。

不出他所料,扫视一圈以后,基本没有什么发现。不过就在他准备回过头来的时候,却发现了柜台上出现一股夺目的深青色。

青色?沈宸心中一惊。这里怎么会有宋元时期的东西?而且看这颜色,如果猜测不错,应该是北宋时期的物品。沈宸匆匆吃完面和锅贴,便走向柜台。

临近时他才发现,那一股青色来自于一个金蟾之中。“陆伯,我看看这个金蟾啊。”沈宸对陆伯说到。

“好啊,这个金蟾也在店里有十好几年了。”

沈宸将金蟾拿起,顺便吸收了其中的气息。他发现这个金蟾做工实在是很粗糙,上面的一层金色是油漆,金蟾本身也是粗陶制成。

“这样的东西为什么能散发出如此强烈的光芒?”沈宸暗自思忖道。

整个金蟾的造型是十分常见的招财金蟾,三足的金蟾口中含有一枚钱币。俗话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这是有出处的。相传在古时候有一名仙人叫刘海,便也是戏剧中‘刘海砍樵’的刘海。刘海降妖除怪为民除害,收服了很多妖精。其中有一个心肠不是太坏的妖精,被刘海打回原形,原来是一只三只脚的蟾,这只蟾蜍在后来的日子,跟随刘海,伏妖助人,而刘海喜爱布施金钱给一些贫苦人,所以三只脚的蟾蜍亦有使人钱财转富的能力,所以后人在屋里摆放三只脚的蟾蜍,把蟾蜍作为旺财的神兽。在这里摆放金蟾倒也是应景。“难道玄机在这枚钱币上?”沈宸反复观察,但是很可惜,这枚钱币也是泥塑的,并无出奇之处。

反常的金蟾使得沈宸好奇心大起,他摇了摇金蟾,发现并无奇怪的声响,也就是说金蟾腹内应该没有藏着什么东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宸莫名其妙。不过时间不早了,要赶去上班,总不能上班第一天便迟到吧。沈宸想了想,对陆伯说:“陆伯,我觉得这个金蟾有些意思,您能不能借我研究一天?”

“没事,本来就是粗制滥造的东西,你拿去吧”陆伯一边煎锅贴一边说道。

“那谢谢陆伯了,早餐钱我放在柜子上了。”

“好,慢走啊。”

沈宸将金蟾放在包中,坐公交匆匆赶到了古玩店。

来到古玩店,还未进门,抬头便看到“乐斋”二字草书,落款是三痴。三痴?那是林散之的字了。沈宸心想到。林散之生于清末金陵,赵朴初、启功等人称其“当代诗书画三绝”,尤其擅长草书,其草书灵动飘逸,与李志敏有“南林北李”之称。

沈宸推门进去,姚启明已经在店中喝茶。

“姚叔早啊,您一般都是这个点来吗?”原本说古玩店是八点上班,沈宸七点五十到,以为自己已经比较早了,谁知姚启明早已在店中。

“嗯,我一般七点半到,打扫打扫什么的,顺便迎接个早客,做好第一单啊。”

“好的姚叔,我以后也七点半到。”沈宸并没有什么说好几点便是几点的心态,说到底,如果他没有特殊能力,没有姜老给的机会,现在还是个只能做兼职的扑街小青年。有这个机会在眼前,他还是很珍惜的。

“来,坐。”姚启明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对沈宸说到。“越窑的粉盒带来了吗?”

“带来了姚叔。”说着沈宸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用报纸塞得满满的,里面便是之前从一推碎瓷片中修复而来的越窑粉盒。

“好”姚启明点点头,指向店铺动东面的一个架子:“你去把它放在那个架子上吧。”

沈宸随着姚启明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架子中央有一个空缺的格子。“别看了,专门为你腾出来的。”姚启明笑说道。“本来那里是个金农款端砚,现在被我移到西边的架子上了。现在你的粉盒就是一楼的镇楼之宝。”姚启明开玩笑说到。

“那可谢谢姚叔了。”沈宸捧起捧盒,小心放在了架子上。

沈宸放完捧盒便走了回来,姚启明看了下沈宸的神色,笑说“有没有不舍得?我第一次卖出我的藏品,心疼的不行。”

“不舍得肯定有,不过说不定以后能捡到更多的漏呢?”沈宸笑说道。

“你还挺有自信啊,好,有志气。上班第一天,你先把一楼的东西做一个整理归类,一个个编号以后辨别年代、名称、价值。给你一天的时间。”

“姚叔您这是再考验我呢。好,我就开始了。”沈宸心里其实很高兴,他一进门便感觉到一些古玩上所蕴含的气息,姚启明提这个要求,正好让他有机会好好吸收。

沈宸拿了一个本子一支笔,便从东边的架子开始,一件件鉴别过去,顺便把气息全部吸收。

有了特殊能力的作弊,沈宸能大概知道年代和价值,不过物品的名称可是实打实的,有些不认识的器型或者杂项,就算是知道年代也叫不出什么名字来,这感觉可是很憋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