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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旧程

至于说潘寒的口粮问题,不是还有董桂华么,反正她跟郭舒云是前后脚生的孩子,所以也不用担心没有奶水,如此一来算是都办妥当了。

另一边若绯手里已经没有什么钱了,毕竟之前赚的钱都给了沈秋生,让他借给潘志文了,这次沈秋生去魔都自然也就没有现金了。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眼看着沈秋生就要去魔都了,若绯却很纠结到底应不应该信任他,思考了好多天,若绯还是一狠心,觉得信他一回。

若绯别的东西不过,但是银子和黄金却是不少的,至于来路自然是非小翠功不可没了,大多是小翠找到后或叼或带若绯去挖回来的。

其实除了这些金银外,若绯还有人参可以拿给沈秋生的,但是想了想还是决定给他黄白之物,这玩意实打实的能换钱,而人参却是难说了。

所以若绯特意整了个箱子,往里头放了差不多十根金条,嘱咐沈秋生去了魔都将这些换成钱后先买一块地放着,若绯记得再过五六年后魔都的地是不能私人交易,她现在出手不光能低价买到手,而且过上几年一转手就是几千倍甚至几万倍的成长,绝对是最值得投资的项目。

沈秋生虽然觉得奇怪,但是若绯的话,他也不能不听,所以点头答应了,然后胆战心惊的拎着十根金条跟着潘志文夫妻去了魔都。

话说当年潘志文夫妻两个能在魔都扎下根也不是没道理的,一方面是两人勤恳,另外一方面就是会钻营,还有一个原因是在魔都这里有亲戚,是潘志文的一个远房表叔在魔都的一家大型国企里工作,而且还是混得不错。

今生虽然与前世有所不同,但是到了魔都潘志文还是去找了这个表叔,表叔没想到潘志文能到魔都,当下高兴不已,毕竟十多年没见过故乡来人,如今不仅来了故乡人,还是沾亲带故的,就算人不亲土也亲,所以表叔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一行。

后来听说潘志文带了钱过来想做生意,也就是搞个体户,要是放在几年前,这个表叔大约是不会搭理潘志文的,毕竟那个年代是要割尾巴的,可是现在提倡改革开放,个体户大量出现在全国各地,自然也就不用被人歧视。

潘志文过来做个体户的事儿也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了,于是表叔也就答应潘志文帮着看看有什么门路介绍他们。

这一路行来倒是跟前世的轨迹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大约就是多了个沈秋生和沈秋生手里的钱,不像前世那般落魄需要人救济,搞得好像是从乡下来打秋风的穷亲戚似的。

很快潘志文和沈秋生就在魔都落了脚,因为潘志文和郭舒云是若绯的父母,沈秋生自然是事事多以他们的意见为主,虽然是出钱的人,但是平日里并不摆架子,反而十分好相处,弄得潘志文夫妻两个跟他相处融洽。

之前的钱交给了潘志文夫妻做生意,沈秋生自己则找了几个个体黄金首饰加工店,将手里的金条全部给换了出去,之所以找个体户,主要是怕手续繁琐,而且指不定还会被请到局子里喝茶,讲讲这些金条的来历。

个体户就不一样了,一般都是销赃的好去处,再加上魔都的风气好,正规做生意,人家不会玩黑吃黑,再加上沈秋生又不是盯着一家铺子去换的,所以换钱的过程很顺利,然后就开始买地。

买地这事儿又麻烦上了潘志文的表叔,那个表叔倒也不觉得麻烦,帮着在X区挑了块的荒地,然后带着沈秋生去办理了各种手续,可谓是尽心尽力了,于是转眼若绯就是个拥有四十多亩土地的小地主婆了。

这个时候魔都的地很便宜,浦西这边还算贵一些,要五百多一亩,浦东那边就更便宜了,才三百多就能买一亩,若绯要是在场铁定会去浦东买,不光是便宜,主要还是因为若绯很清楚浦东马上就要开发了,那边的土地涨得更快,可惜此时她人不在场,也就只能买了浦西郊区的一块地。

虽然说这块地没那么快开发,但是价钱也是不菲的,不管怎么样若绯都是赚了大钱,在此就不表了。

潘志文夫妇在魔都立了足,就跟沈秋生合伙开了家公司,随后也就稳扎稳打的开始发展了,不过一年就将之前丢的钱赚了回来,还赚了不少钱,不过却也算不上多,所以这一年夫妻俩也没回家,就留在了魔都过年。